中國的飲茶文化,除了茶好、水好,茶具也不能隨意。在唐朝陸羽的《茶經》中,就一口氣提到“二十四茶器”,分別為:風爐、筥、炭撾、火策、釜、交床、紙囊、碾、羅合、則、水方、漉、瓢、竹筴、鹺簋、熟孟、盞、畚、札、滌方、渣方、巾、具列、都籃。按《茶經》中的劃分,這些茶器分別用于生火、煮茶、烤茶、碾茶、量茶、分茶、取水、盛水、濾水、盛鹽、取鹽、飲茶等。
在中國古代,“茶器”和“茶具”是分開的,兩者的用途和范圍并不相同。其中,“茶具”是指用于采茶、蒸茶、成型、干燥、封藏和記數(shù)的用具,這和現(xiàn)在所稱的“茶具”基本上沒什么關系。即便是《茶經》中提到的“二十四茶器”,也只有一部分符合現(xiàn)在茶具的定義。
曾有人說,“水為茶之母,器為茶之父”。自古以來,中國人對茶具就非常講究。以《茶經》中提到的“盞”為例,陸羽就不厭其煩地列舉了當時制造“盞”這種茶碗的制造地、特點和優(yōu)劣之別。據《茶經》記載,當時制造茶碗的地區(qū)有浙江的越州、婺州,湖南的岳州、鼎州,安徽的壽州,江西的洪州,河北的邢州等。由于燒制工藝和制作風格的不同,各地所產的茶碗有淡青、黃、白、褐等釉色之分。
經過考察品評后,陸羽認為:“邢瓷之白,壽瓷之黃,洪瓷之褐”,都會掩蓋茶湯顏色,“悉不宜茶”;浙江越州窯燒制的淡青色茶碗,能與綠色的茶湯相映生輝,所謂“半甌青泛綠”,能夠達到“益茶”的效果。更讓陸羽贊不絕口的是,越瓷的外觀造型也特別適合飲茶,其“口唇不卷,底卷而淺”,大意是:越州茶盞造型內斂不外翻,茶湯不易外溢;而底稍翻,易于端持,是絕佳的飲茶用具。
明朝以后,因為明太祖朱元璋下詔廢團茶、改貢葉茶,泡茶成為飲茶主流。此后,各種茶具也日漸定型,比如官場上的蓋碗茶、茶館用的大茶壺、老百姓喝的大碗茶等,都和現(xiàn)在相差無幾。而且,明清時期的茶具也主要以瓷器和紫砂為主流,這和現(xiàn)在也沒有什么大的分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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